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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局印发通知要求关闭部分小化工企业

发布日期:2013-08-13 浏览次数:90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关闭工作,首先关闭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

 

  通知指出,小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着工艺落后、耗能高、污染重、效益差、布局不合理、没有正规设计、安全距离不足、自动控制水平低、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低、安全管理水平差等问题。据统计,90\%以上的化工事故发生在中小化工企业。

 

  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各地要全面摸底排查本辖区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小化工企业档案。在全面分析和评估每个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基础上,确定拟关闭企业的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强调,各地要突出关闭小化工企业工作的重点,首先关闭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关闭工作,首先关闭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

 

  通知指出,小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着工艺落后、耗能高、污染重、效益差、布局不合理、没有正规设计、安全距离不足、自动控制水平低、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低、安全管理水平差等问题。据统计,90\%以上的化工事故发生在中小化工企业。

 

  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各地要全面摸底排查本辖区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小化工企业档案。在全面分析和评估每个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基础上,确定拟关闭企业的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强调,各地要突出关闭小化工企业工作的重点,首先关闭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